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,被前女友指控,在女生未滿16歲時,發生性關係,事後還拿裸照恐嚇,檢警依照兩人的MSN對話紀錄,起訴張姓男子,但是法官審理卻發現,被告的筆電被台北市刑大查扣保管後,電腦通聯紀錄疑似遭到竄改,張姓男子因此一、二審,都獲判無罪, 反倒是市刑大一名小隊長現在被函送調查。
曾是全球第二大的網路聊天平台,擁有千萬用戶的MSN,在台灣同樣廣受網友愛用,舉凡聊天對話,或者貼圖都會被紀錄,也因為這樣,往往成了警方偵辦刑案的最好證物,不過現在卻驚傳,員警查扣嫌犯電腦,卻涉嫌串改對話內容,想入人於罪。
民視記者張乃峻:「警方偵辦性侵案,查扣犯罪嫌疑人張姓男子的筆電,送交到台北市刑大,來還原對話紀錄,不過法官卻發現,疑似遭人動過手腳,送交鑑定證實裡頭的對話內容,疑似是遭到員警覆寫、篡改。」
99年12月31日,一名楊姓女子到台北市刑大報案,指控在她16歲時,遭到前男友張姓男子性侵,之後還拍裸照恐嚇,警方偵辦1年,也調閱MSN通聯紀錄,發現女生曾說過「我最害怕一件事,就是脫褲子」,於是在100年2月14日, 將案件移送新北地檢署,檢方也依照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張姓男子,不過法院開庭審理,被告堅稱電腦對話是在敘述偶像劇的劇情,前後內容遭到串改,筆電送到調查局鑑識後發現,真的被動過手腳,一、二審,都判張姓男子無罪。
台北市刑大副大隊長唐斯淮:「我們的韓小隊長年紀比較大,他真的在電腦上是,比較不靈光的,但是他在他的偵查報告裡面,也有講到說,他真的不會也沒有能力去篡改,這個MSN的紀錄,他從最基本的資源回收筒,把它還原還原在桌面以後,他就把它拷在光碟(移送地檢)。」
承辦此案的員警,今年已經50歲,台北市刑大表示,韓姓小隊長對電腦一竅不通,不可能串改,也不認識楊姓女子,沒必要護航,但避免爭議,還是依法將韓小隊長函送地檢署偵辦,同時調職,靜候調查,如果檢方查證屬實,將成為全台第一起,警方竄改刑案電腦紀錄的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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