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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陳志賢、楊明峰、朱真楷╱綜合報導】
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因涉貪被判刑8年定讞,郭昨天向北檢報到,她哽咽強調沒有收錢,是含冤入獄,且是政治犯,不是貪汙犯。下午移送桃園女監服刑,受刑人編號347。
身穿灰色連帽外套的郭瑤琪,由律師顧立雄、李永然等人陪同到北檢執行科報到,立委高志鵬、昔日內閣同事陳師孟、賀陳旦與群眾數10人到場聲援送別。
郭瑤琪逐一與聲援民眾握手、擁抱,忍不住流下淚來。她曾說入監將是絕食的開始,但她昨改變心意,表示媽媽淚流滿面地告訴她,如果絕食,就要帶爸爸一起去跳海,她才妥協了。
郭瑤琪痛批承辦檢察官偵訊她時以羈押手段要她認罪,讓她見識了台灣司法原來可在沒有合法證據下,重判一個人;而最高法院的法官,可完全沒查證被告的證據,就推翻之前的無罪判決。
郭瑤琪說她帶著聖經、金剛經及《古文觀止》等書,她翻開《古文觀止》說,當年司馬遷為李陵仗義直言,讓自己身受慘刑,她有很深的感觸。
被郭瑤琪指以羈押手段逼她認罪的檢察官莊俊仁則強調絕無此事,表示偵訊過程律師全程在場,全案歷審律師都沒提出異議,他只是以中性語言曉喻她,也沒羈押郭。
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天表示,全案並無直接證據,只有證人單方面且反覆矛盾的證詞,結果一、二審都判無罪,卻在更審時重判,這已嚴重違背無罪推定的基本原則。蘇貞昌強調,民進黨上個月已在中常會通過聲援郭瑤琪的決議,要求司法機關謹守法學基本原則,給予最後救濟的可能,無奈最後結果仍是令人遺憾,「我們重申本黨支持郭前部長爭取清白的一切作為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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